广东省公积金缴存上限是指职工个人和单位在缴存公积金时的最高限额。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职工个人和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1,即个人和单位各缴存一半。目前,广东省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为职工月工资的3倍,即职工个人和单位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职工月工资的3倍。
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用于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广东省对公积金缴存上限进行限制,旨在保障职工的权益,避免过高的缴存额对职工生活造成负担。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实现了公积金制度的良性运行。希望广大职工和企业能够合理缴存公积金,共同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